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基础设施建设B地块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基础设施建设B地块二期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分区A31-1/01地块;
(3)建设性质:新建
(4)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
(5)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约55020m2,总建筑面积135343.13m2(地上建筑面积124965.11m2,地下建筑面积10378.02m2)。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地下车库、给排水、暖通、电气、道路及绿化等,无倒班房,采取一次平场一次建成。项目内部设置1座景观水池,利用地块内现状排洪沟,不涉及开挖。
(6)投资规模:总投资3.6亿元。
(7)建设工期:36个月。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污染,一般情况下,其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区域周围100m范围内。因此,施工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尽量缩短工期,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1.8m的硬质密闭围挡,实行封闭施工;使用商品砼,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混凝土现场搅拌、燃煤和焚烧垃圾,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施工场地产生的混浊废水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养护、洗车及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SS废水经沉砂处理后重复利用,用潜水泵定期或不定期抽排上清液,并定期对沉砂池进行清掏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由市政环卫吸粪车统一收集后送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
拟建项目场区地下水总体贫乏,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地段存在少量的地下水,水量极少,且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拟建项目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生化池处理后由市政环卫吸粪车统一收集后送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评价要求,施工期间必须作好防、排水措施及隔油沉淀池防渗漏措施,加强截、排水措施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4、声环境
项目施工噪声将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方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临时设备房内;尽量缩短工期,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弃土及施工营区生活垃圾等。项目将下挖形成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弃方以封闭运输的形式用汽车运到南面指定市政弃土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6、水土保持
拟建项目地基开挖、回填等施工活动将对原地貌扰动较大,施工期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基础开挖和场地平整期间。施工期若不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将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评价针对项目提出了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生化处理池所产生的臭气等。
地下车库及备用柴油发电机房拟设置抽气系统将废气引至室外排放,排放口避开人群活动频繁场所,可设置在绿地中间,排放口外观加以美化,使之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
生化处理池所在位置避开人员逗留和通行区,臭气经收集后,引入单独设置的通气立管超屋顶排放。
因此,正常情况下,营运期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水
拟建项目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营运期拟埋地设置1个有动力生化处理池,布置于场地内的地势较低处。营运期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直排黑水滩河。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营运期主要设备声源有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电梯房等,其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声级在60~100dB之间,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合理布局后,噪声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物管每天定时定点清运,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标准厂房入驻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分类原则、回收利用原则、减量化原则、无害化原则,将不同类型的固体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处理、处置。
按上述要求严格落实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环境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两江新区总体规划。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环境可以承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全文本的预计起始时间:2014年2月25日。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均可查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德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580434360 传真:(023)66463105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方正大道256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区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023-67652247 传真:023-67854614
Email:cqeia501@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网站发布环境信息方式、当地张贴告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