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25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以下简称“中科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中科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中科院党组将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记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科研攻关的同时,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当日,中科院党组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学习研讨,中科院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中央巡视是对中科院党组和全院的一次全方位“政治体检”和深层次的“党性洗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中科院的亲切关怀与殷切期望。中央巡视组立足政治巡视定位和要求,帮助中科院党组全面查找、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指出了中科院存在的一些体制性制度性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真正抓住了中科院改革创新发展中的“要害”和“关键”。抓好巡视整改、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必将推动中科院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中科院各项工作中,必将进一步强化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加强党的领导各项要求贯穿到中科院改革发展全过程,必将有效督促中科院党组更好地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中科院党组成员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必将推动中科院更好地肩负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责任和使命。
(二)加强组织领导,系统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举措清单
中科院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院长白春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对相关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做好整改。中科院党组先后召开19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部署整改任务,审议整改任务分工,审核整改工作进展。中科院党组在全院全面从严治党暨2020年党建工作推进会上,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印发通知,要求院机关部门、分院分党组将做好巡视整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科院党组梳理出五大类89项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分别明确了牵头(配合)同志、责任(参与)部门或单位。根据清单,每位牵头同志负责,带领责任部门或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
在此基础上,中科院党组制定了《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表,提出了247项整改举措,逐项明确分工安排、完成标志或阶段目标、完成时限,形成了整改工作台账。为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中科院党组还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审核把关。
(三)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中科院党组认真组织召开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中科院建院70周年贺信和对中科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相互之间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开展了深入谈心谈话。白春礼同志牵头起草了党组对照检查材料,紧扣巡视反馈意见,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提出举措。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经党组书记审阅。在抓好会议准备工作的同时,中科院党组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会上,白春礼同志代表中科院党组作了对照检查,并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党组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谈认识、表态度、作剖析、提措施,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有力推动了中科院党组以上率下、全面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四)发扬“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中科院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整改实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建章立制的,抓紧制定和完善制度,结合实际工作抓好实施,并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和长期坚持的保障机制。院层面新制定规章制度27项、修订5项,正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1项,还在部门层面建立或完善制度33项。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组织专班查找问题症结,积极推进解决。对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痛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系统谋划,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要求。
在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中,中科院党组制定了整改举措落实情况审核流程,每项整改工作进展都在牵头同志严格审核、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协调把关的基础上,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确认。为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将全部整改举措纳入督查工作平台,设立巡视整改工作模块,采用信息化手段督促整改工作进展,同时编发《督查情况简报》,督促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多次与院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同志沟通,向中科院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审核把关,督促切实把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期间,中科院党组还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有关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举措,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科院党组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方式,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截至10月31日,在247项整改举措中,已办结123项,112项将于年底前完成,其他各项整改举措都在按计划推进。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科技强国职责使命
1.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工会议上提出的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要求。中科院党组再次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根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定位和特点,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经过认真调研、审慎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研究制定了《院属事业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领导的工作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措施,并在全院作出部署,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二是改进完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更好地落实到院属各单位和科研管理各领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分院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强化了分党组的领导职责,组织分院分党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工作规则》,指导、推动和督促分院分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在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研究所中党委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党委的政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机制更加健全。正在组织修订《中国科学院章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同时进一步细化了院属单位向中科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程序和方式,从制度层面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贯彻落实。
三是全面加强党组对学部工作的领导。中央巡视组指出相关问题后,中科院党组立行立改,党组会议3次专题审议学部工作,并将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传达至学部主席团和各常委会,在院士增选大会上进行动员和部署。学部主席团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科院学部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中科院党组审议决定学部重大事项制度和学部定期向中科院党组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了需报党组审议或备案的学部工作重大事项清单和程序。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到院士增选、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学风作风建设等工作全过程。目前,中科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正在组织修订《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将按程序提请党组会审议和院士大会通过,以建立中科院党组加强对学部工作领导的长效机制。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及对中科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担当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围绕国家战略高技术中长期及“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战略研究和前瞻谋划,进一步明晰中科院参与支撑“制造强国”等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各领域面向2035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一批重大项目建议。集中优势力量,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立攻关突击队并颁发“军令状”,制定了8项激励保障政策,着力防范化解科技风险。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发挥多学科和建制化优势,启动首批战略高技术创新特区试验示范区建设试点,部署建设了2个创新示范基地,并与有关部门共建创新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近400个科研团队、近3000名科研人员开展联合攻关,在病毒溯源、快速检测技术、抗病毒药物、疫苗及抗体、动物模型、心理援助、大数据信息支撑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进展和成果,为抗击疫情提供了科技支撑。此外,还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科技安全风险防控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
二是推动基础研究稳步增加投入。与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和《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推动基础前沿研究和重大原创成果产出。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报送了研究报告。围绕前沿基础研究,促进“从0到1”重大原创成果产出。部署开展卓越创新中心深化改革试点,强化对优秀科研骨干的稳定支持,营造了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环境。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升级版”实施方案,完善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弘光专项)后补助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加大资源聚集力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发布《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加强研究所对专利申请的源头审核,提升专利质量,对确权3年以上未实施的专利进行集中运营。此外,还通过启动运营联动创新基金、开展成果转化产业化基金投资业务、改进完善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四是大力加强人才高地建设。结合正在进行的中长期人才高地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聚焦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质量、激发创新活力,大力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等。研究制定了相关引才措施要求,要求研究所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强化人才引进的具体整改措施和安排,进一步压实研究所主体责任,院所合力推动引才工作取得实效。设立相关基金,首批启动60个项目,总经费1.2亿元,探索建立与重大科技任务相适应的人才支持模式和机制。大力推进实施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在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修订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加大稳定和支持西部人才工作力度。
五是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向全院发出号召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弹一星”精神、西迁精神等重要指示批示以及5月29日给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6月2日在专家学者座谈会和9月11日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将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转化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通过举办科技价值观报告会、开展“一所一人一事”及年度人物和年度团队评选等系列品牌活动,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思想教育。依托19个党员主题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挖掘50多名老一辈科学家感人事迹,传承优良传统。推动院机关在组织科研项目、开展科技评价时树立正确导向,引导科研人员发扬艰苦创业和“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国创新争先奖颁奖大会上,中科院有37人获奖,彰显了科技工作者勇于担当、爱国奉献的精神风貌。
六是加强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召开全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视频会,发布《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稳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科院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各层级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的主体责任。对近期发现的科研失信行为,认真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降职降级、停职检查、解除聘用合同等严肃处理。
3.进一步加强院士增选和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拓展院士增选推荐途径,严格审核把关。健全完善院士推荐渠道,避免院士增选途径单一和提名权过于集中的问题。修订了《院士候选人组织审核意见检查流程》,明确对候选人的投诉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类转办,并由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纪检部门出具处理意见,确保候选人组织审核意见符合要求。细化院士候选人投诉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全过程审核把关。在2019年院士增选中,按照调整完善后的工作程序,在审核把关和受理投诉过程中,涉及候选人问题线索全部收到具有相应管辖权的纪检部门回复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驻院纪检监察组作了通报。2019年院士增选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得到科技界和社会的积极评价。
二是加强对院士的日常管理监督。在对人事关系在中科院所属单位的两院院士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主动联系院外中科院院士所在部门和单位,共同加强对院士的管理和监督,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和长效机制建立。修订《学部工作局工作督办管理办法》,改进完善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与科技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院士工作站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向院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寄送了《关于做好规范院士工作站工作的函》,认真组织开展院士受聘工作站规范和清理工作。所有超标准受聘院士工作站应退尽退,全部院士受聘工作站数量均已符合规定。中科院学部还正在组织修订《院士行为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院士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健全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机制。通过两院联合发出倡议书、召开新当选院士座谈会等形式和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有关工作,推动院士在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发挥院士在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国家发展战略,编制发布《2020年中国科学院学部咨询评议项目选题指南》,完善重大咨询项目立项程序,组织院士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储备性研究。组织修订《中国科学院学部咨询评议工作实施细则》,制订《中国科学院科技智库理事会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重大咨询任务组织,建立健全咨询活动快速响应机制,灵活设定研究周期,提高咨询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20年,中科院学部联合工程院紧急部署“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科技能力建设”重大咨询项目,为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4.加强研究所分类改革顶层设计,谋划推进科研院所深化改革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实施“率先行动”计划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总体上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问题,中科院党组加强了对深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的顶层设计。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院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方案》稿,以深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为主线,以做实做强四类机构为抓手,推动四类机构法人化,进一步明晰和落实科研院所法人治理权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四类机构整合重组和优化布局,着力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2020年初,方案稿已上报,目前结合谋划“率先行动”计划第二阶段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统筹研究、一体推进。2020年夏季党组扩大会议系统研究了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和四类机构布局建设工作。针对所属4家单位的发展定位问题,有关部门深入4家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协调推动其在四类机构中的定位调整,按计划将于2020年底完成重新定位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压实管院治院责任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一是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先后研究制定了中科院党组和院属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别提出落实“一岗双责”具体要求,明确党组(党委)成员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院属单位党委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部署推动全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违纪问题多发单位的责任领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并要求其他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针对部分院属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科院党组及时部署开展了专项“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纪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制定《中国科学院纪检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分院和院属单位纪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纪委的主要职责和纪委书记的履职要求,规定各单位除纪委书记外应配备至少两名纪检干部。深化纪检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探索建立分院纪检组、京区企业纪委统筹系统、区域纪检力量交叉核查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直属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完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措施和相关制度,将直接核查范围扩大到分院机关处长及纪检干部。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自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直属机关纪委自办件办结率显著提升。
三是进一步规范内部巡视工作。中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视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央深化政治巡视要求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修订中科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调整巡视监督重点,聚焦“四个落实”,制定巡视问题清单编制指南,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及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面向”“四个率先”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巡视工作向党组请示报告机制,研究制定党组书记点人点事工作细则,简化巡视工作流程,及时进行巡视反馈。针对内部巡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了十九大以来涉及相关被巡视单位的问题,确认全部按程序进行了移交;对核查中发现应移未移的信访件,按程序进行了纠正。同时,还制定了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移交工作规范,明确移交内容、流程和要求,建立了长效机制。2020年,在中科院党组第五轮、第六轮巡视工作中,将中央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具体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巡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驻院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对中科院党组的政治监督。改进完善驻院纪检监察组与中科院党组专题会商机制,围绕巩固深化中科院纪检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等内容,共同研究问题、查找隐患,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举措。驻院纪检监察组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院属单位和学部工作党的领导、深化政治巡视、召开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等多个方面,向中科院党组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中科院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重要指示批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其落实情况的“知、督、促”工作机制;通过参加党组会、院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日常监督。为加强对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驻院纪检监察组要求中科院党组成员报送年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组长还坚持与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谈话制度,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后,与全部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谈话。近期还通过发送意见函、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对中科院党组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2014年中央巡视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再次“回头看”,建立了院管干部问题线索移交分院和研究所核查处理情况台账,并对处置方式和办理结果再次进行了逐一筛查复核,对个别处理不到位的坚决进行了纠正。此外,进一步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强化干中学、学中干,以干带学。
三是加强对全院纪检工作的指导。在积极推动中科院党组选优配强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以及建立交流任职、上浮一级考核制度、完善分院纪检组工作机制等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建议并推动中科院党组制定《中国科学院纪检工作暂行办法》,持续深化“三转”、做强做实分院纪检组、建立交叉办案工作机制等,强化院属单位纪检工作。建议并推动院直属机关纪委建立驻院纪检监察组转交问题线索办理和督办工作机制,以及与驻院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共同研判和案件查办、汇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四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移交的问题线索。驻院纪检监察组把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作为首要任务,建立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台账》,完善了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机制,按照归口管理、突出重点、整合力量、集体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4类方式处置,在加大直核力度的同时,加强对转办件的督办,着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3.着力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
一是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和基建等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易发高发问题,就严禁设立“小金库”、规范关联业务、严格会议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等事项印发通知,重申相关要求,严格规范管理。针对科研经费和基建项目管理,着力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切实加强监管。院层面还举一反三,出台了《关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基建领域风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基建领域易发常发问题汇编,并制定计划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督导。
二是强化对院所投资控股企业的监督管理。中科院党组明确规范了审议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事项,制订了《中国科学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了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将相关领导干部纳入院管干部序列。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不良企业清查和清理工作,并从资金借贷、对外担保及并购管理、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不良企业清理与风险预警长效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努力提升企业经营决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扎实推进院所两级非法人机构清理工作。在多渠道调查摸排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了院级非法人单元和所级分支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从严要求,对院所两级非法人机构进行专项清理,清理期间暂冻结新设立院所两级非法人机构审批工作。该工作已在全院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并向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了整改通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限期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此外,中科院党组还就统筹院属单位在粤港澳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科技合作等问题进行了3次专题研究,对规范审批和加强监管工作作了部署。制定了《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全院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4.驰而不息抓好“四风”问题整治
中科院党组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科院党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基层减负年”相关要求,对全院各级机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大排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聚焦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组织院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了督促检查。
院机关相关部门强化了人事数据的三级审核要求,完善了数据联审机制。在对近三年文件数量进行摸排统计的基础上,要求按照每年减少10%的目标进行严格控制,2020年不编号文件实际发文数量处于控制范围内。
责成院属企业按照国家和院有关规定,系统修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改进和加强对外合作合同和经费的监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中科院党组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强化过程监督等方面采取了多项举措,着力解决有时“民主不够”、有时“集中不足”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修订了《中国科学院领导工作规则》,改进完善了具体举措和流程,明确凡是上报中央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审议或党组成员传签的程序。同时,在决策过程中,强化了集体决策前的方案研究论证、征求意见、政策协调与沟通等环节,并加强决议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2.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
中科院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要求,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明确提出中科院干部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完善干部选任和管理相关事项》,提出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选任考察和把关的具体措施。在干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中,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干部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训练,着力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
3.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建述职考评。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巡视反馈意见,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情况逐个过筛子,认真排查摸底,查找分析问题,于2020年4月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专门整改方案,经中科院党组审定后,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院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修订分院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将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组织党建、人事、纪检、巡视等部门会商,严格审核把关。对近3年党建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对抓党建工作不力或曾受到处分的党委书记降低了考评等次。
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部署和推进重大项目组织、新建机构设置等业务工作时,同步部署党组织建设。将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和促进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防止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在《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规则》中,把党建工作作为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对基层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达标评估,增强各级党组织党的意识。严格“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突出“主题党日”的政治性和严肃性,部署对基层党支部活动进行全面检查,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了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联系党支部制度、机关党组织书记联学制度,强化党建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院-分院-院属单位”三级培训体系和院党校培训体系,定期组织院属单位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等党务干部轮训。加强对科研骨干政治引领和吸纳,在党员主题教育基地建设中,针对非党员受众增加践行爱国奋斗精神等内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科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在第一时间向全院发出号召,要求在疫情防控和科技攻关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抗疫一线成立29个临时党支部,156人提出入党申请,发展党员38名。
(四)加强巡视、审计整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压实巡视、审计整改责任
积极推进解决上次中央巡视移交的“老大难”问题,对三家单位的整改工作持续进行专题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中科院党组将年度预算审计反馈意见及其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审议重大问题清单,对审计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加大推进解决力度。
2.做实巡视、审计整改任务
责成京区企业党委就院属投资控股企业巡察工作滞后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分析原因,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院京区企业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到2022年实现26家院投资控股企业及有关单位的巡察全覆盖。
对公车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13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车辆使用审批和公示等流程。将会议费管理纳入2020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将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并研究制订会议费管理操作指南。
三、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深化成果,以整改实效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中科院党组和各责任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与中央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下一步,中科院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继续按照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以巡视整改新成效体现“两个维护”,推动中科院各项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一是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面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将巡视整改工作继续作为中科院党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检查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紧盯不放,持续加强督办,确保按计划落实到位;对于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度的整改举措,及时调整计划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对一些事关全局和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强化中科院党组的责任担当,加大推进力度,查找问题症结,充实精干力量,积极推进落实;对于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事项,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
二是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和突出问题整改,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问题切实有效解决。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和评估,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安排,及时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围绕共性和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深入剖析原因,结合科技创新规律和科研机构实际,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将巡视整改与科技创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中长期和“十四五”规划、谋划“率先行动”计划第二阶段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支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职责使命。
中科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提出的“三个面向”“四个率先”要求和致中科院建院70周年贺信精神,将中央巡视整改落实的新进展新成效不断转化为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重大创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597536;电子邮箱xszg@cashq.ac.cn。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