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与要求
复试工作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国科大要求的最低分数线。
(二)复试小组
经研究决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按招生专业分别进行。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根据《重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施行)要求,复试内容如下:
1. 审查。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者不予复试。
考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非应届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本科及硕士生成绩单(加盖教务、人事或档案部门公章);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1,需考生本人签字);⑦重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⑧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⑨政审表(附件2,一份,加盖公章并密封)⑩复试表(附件3,一份,双面打印)
考生报到时提供材料①-⑤原件供查验,提交材料①-⑦复印件7份(按顺序装订)。
2. 复试内容。博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以面试形式组织。具体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1)专业复试成绩按100分打分,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业务能力面试、素质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0)×100×40%+复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由考生本人自行体检。
三、复试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中科院重庆研究院综合科研楼报到,提交相关材料,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期间可入住重庆研究院园区内专家公寓,住宿费用自理,前台电话:023-65936060。
考生应提前预订返程票,复试结果将于5月中旬公布,请及时关注重庆研究院网上和邮件通知。TEL:023-65936004 ; Email:yzb@cigit.ac.cn。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并参照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报送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国科大审批后由人事教育处负责发布。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以上情况出现一种均不予录取。
3.拟录取采用电话、邮件和网络通知。
五、监督投诉电话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023-65936004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825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