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研究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定于2015年5月上旬进行。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5分。
二、确认参加复试
考生须于5月4日16:00前发送确认邮件至yzb@cigit.ac.cn;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确认参加2015博士复试;邮件内容:准考编号、姓名、确认参加复试,报到时间。
三、复试内容
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8-10分钟(应重点介绍自己的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论文情况等。
四、报到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2) 准考证;
(3) 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
(4) 成绩单;
(5)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参考价值材料的复印件;
(6)《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一式7份);
(7)《政治审查表》密封(附件2);
(8)《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附件3);
(9) 准备用于综合面试的PPT,报到时需拷贝到指定电脑上。
报到时请将1-6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7份,7-8项材料提交1份。
五、报到及复试安排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15年5月5日
10:30—11:00 报到
14:00—17:00 复试
具体安排请联系:023-65935694 18716621518 黄老师
环境科学:
2015年5月5日
具体安排请联系:023-65935942 13996251784 张老师
光学工程
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请联系:023-65935601 谢老师
六、其它事项
1. 考生在复试期间可入住重庆研究院园区内专家公寓,住宿费用自理,前台电话:023-65936060;
2. 复试期间,重庆研究院免费提供餐食;
3.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由考生本人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2015年5月10日前交到中科院重庆研究院人事教育处。
4. 考生应提前预订返程票,复试结果将于5月中旬公布,请及时关注重庆研究院网上和邮件通知。TEL:023-65936004 ; Email:yzb@cigit.ac.cn
人事教育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