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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关于产业园区房屋出租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0-09-30编辑:资产财务处
一、项目编号:KYZF-2020-09-0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2020年产业园区房屋出租项目。
三、待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名称:产业园区孵化楼、厂房。
(二)权属人(出租方):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三)具体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方正大道256号。
(四)房屋面积:孵化楼建筑面积10148.75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4963.04平方米(具体出租面积见附件)。
(五)占地面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22897平方米,房地籍号为LJ0120020060000,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地,房地产权证号为108房地证2014字第08649号。
(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情况:产业园区建筑物包括孵化楼和厂房。其中,孵化楼地上7层,无地下层,标准层高4m,为框架结构,属精装房,设有3部电梯,采用VRV中央空调供暖和制冷;厂房分为办公区和车间区,为框架结构,无电梯,办公区地上3层,地下1层,标准层高4m,属精装房,采用分体式独立空调柜机供暖和制冷,车间区地上1层,无地下层,层高12m。此外,产业园区附属设施包括室外道路、桥涵、地下管网、景观绿化设施、门卫室、道闸、伸缩门、围栏、广告牌等。
四、出租方式、范围及用途
(一)出租方式
产业园区房屋采取公开招租,具体方式如下:
1.短租:期限大于等于3个月、小于1年。租赁期满前至少60天,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续约。如承租方不按时提出续租或续租申请不通过,则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出租方另行招租。
2.长租:期限大于等于1年,小于等于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年度租赁期满前至少60天,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续约。如承租方不按时提出续租或续租申请不通过,则年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出租方另行招租。
(二)租赁范围
产业园区房屋采用分散式租赁,本着“同一企业相对集中,不同行业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根据本单位需要选择建筑物内至少1间或多间或整层房屋进行竞租,具体房屋的房间名称或编号详见附件。
(三)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
孵化楼为行政办公,厂房为行政办公和中试实验。
2.相关要求
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和允许经营范围使用该租赁房屋。承租方若需在约定用途以外使用该租赁房屋,须向出租方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自行依法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若承租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承租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五、产业园区管理
出租方将产业园区托管给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园区管理主要包括: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以及景观环境维持等,以及办理承租方入驻和退租手续。承租方租赁产业园区房屋,须服从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六、房租及付款方式
(一)房屋租金
1.孵化楼租金最低限价:20元/(平方米·月);
2.厂房租金最低限价:18元/(平方米·月)。
(二)其它费用
1.水、电费:包括产业园区建筑物内房间、公共区域、设备设施以及室外景观绿化养护、路灯、门卫室、道闸、伸缩门等用水、用电费用,按水、电计量表据实结算(公区水电费用按实际租赁面积分摊),单价为出租方向水、电供应单位缴纳水、电费用的单价,目前电费0.88元/度,水费4.55元/吨,若遇政府价格政策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2.网络、电话费:按照出租方与相关供应商合同约定的网络通讯服务收费标准按实结算相关费用。
3.租赁期间,因租赁和托管行为而产生的应缴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分别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房屋年租金支付方式
短租:租赁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租赁期过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长租:年度租赁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每季度末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2.房屋水、电费:该费用由出租方代收代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3个月收缴1次水、电费。出租方在每3个月末向承租方出具水、电费缴费明细表以及出租方向水、电供用管理单位缴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此3个月全部水、电费。
4.网络、电话费:按照出租方与相关供应商合同约定的网络通讯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或每季度按实缴纳相关费用。
5.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且承租方结清所有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企业实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房屋招租活动开标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经营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竞租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2.竞租人经营范围需具备一定科技含量,或包含教育、培训。
3.不接受自然人竞租或联合竞租;
4.不接受环保方面有污染、噪音大的竞租人;
5.不接受安全生产隐患大、风险大的竞租人;
6.不接受出租方认为不符合产业、科技发展方向等具体要求的竞租人。
7.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即中标价的10%。
八、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为本次房屋招租的评选集体,由出租方选派人员组成。此外,出租方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租过程。
(二)开标与评标
竞租人数量达到3个或3个以上,则满足开标条件,否则视为流标,出租方进行二次招租。
如顺利开标,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符合全部竞租资格的竞租人中,选择房租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第一中标人,报价次高的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出租方可选择第二中标人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以此类推。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租在开标过程中实施资格审查。如未顺利开标,则在签订合同前实施资格后审。
九、竞租人报名
(一)报名方式
凡有意竞租者,需于2020年10月1日9:00至2020年10月16日14:00期间,发送报名信息(报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拟经营项目名称、拟承租的房间名称或房间号等)到以下电子邮箱:aqbzc@cigit.ac.cn进行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拨打电话023-65935492、65935438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4:00,报名单位须于报名截止前一次性发送报名信息至以上邮箱,分次发送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二)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并从本单位开户行通过网上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5000 1333 6000 5028 6902
转账需备注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租人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付款账户;竞租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踏勘
出租方不组织竞租人统一踏勘现场,竞租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待租产业园区房屋具体情况。无论竞租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竞租人已确认产业园区房屋具体情况,并同意承担全部承租风险。
(二)咨询
竞租人可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出租方相关部门,了解房屋租赁细节。
联系人及电话:崔老师,023-65935438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出租公告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网站(www.cigit.cas.cn)发布。
附件:产业园区房屋出租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