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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关于园区室外篮球场及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对外合作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1-12-09编辑:
一、项目编号:KYHZ-2021-12-0001。
二、项目名称:园区室外篮球场及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对外合作项目。
三、场地基本情况
(一)场地名称:园区室外篮球场及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
(二)权属人: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三)具体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方正大道266号。
(四)场地面积:园区室外篮球场占地面积约2145平方米,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占地面积约985平方米。
(五)附属设施情况:园区室外篮球场为丙烯酸地面,划分为4个篮球场,现有8套固定式篮球架、8套球场灯以及周边4米高的围网。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为混凝土硬化地面,迎土侧建有挡墙,顶部安装有若干在用管道。
四、合作内容、期限、方式
(一)合作方式
1.权属人将园区室外篮球场及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及设施(以下简称场地)托管于合作人;合作人使用该场地进行包括场地运营、赛事举办、青训建设在内的多项篮球文化展示和运营活动。
2.合作人负责筹集资金按双方约定方案对园区室外篮球场及食堂负一层架空层区域场地进行翻新、装修,以使其更好发挥其功能。
3.协议期间,合作人承担场地物业管理、内容运营、场地优化及品牌建设等相关职责及成本。
(二)合作期限
1.自权属人把约定场地实际合格交付给合作人之日起90天为施工改造期,由合作人负责按约定对场地进行翻新、装修;自双方确认翻新、装修完成之日起计算双方合作期限,首期合作期限为五年。
2.合作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将自动延续同等期限,且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享有优先合作权。
(三)合作方式
1.合作人按约定对合作场地完成翻新、装修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合作期间运营费用和运营风险,权属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运营风险。
2.合作人应按场地使用保障方案保证权属人使用场地。
3.合作人在对场地完成翻新、装修后的合作期限内,每年向权属人支付合作经费。
此合作经费最低限价:人民币壹拾叁万元/年。
4.付款周期为:每半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金额为年费用的50%。
5.合作人每次以转账现金的形式支付费用,权属人向合作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个工作日内,合作人需向权属人支付当次费用。双方应各自负责其在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法律规定的相关税费。
五、相关费用
(一)水、电费:水费单价按4.55元/吨收取,电费单价按0.53元/度,电损单价按0.16元/度收取,若遇政府价格政策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二)网络、电话费:根据权属人与相关供应商合同约定的网络通讯服务收费标准按实结算相关费用。
(三)合作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由权属人、合作人分别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付款方式
1.水、电费:该费用由权属人代收代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3个月收缴1次水、电费。权属人在每3个月末向合作人出具水、电费缴费明细表以及权属人向水、电供用管理单位缴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后7个工作日内,合作人向权属人缴纳此3个月全部水、电费。
2.网络、电话费:按照权属人与相关供应商合同约定的网络通讯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或每季度按实缴纳相关费用。
六、合作要求
(一)合作人在合作期间,要按场地使用保障方案充分满足权属人的活动、锻炼需求,全力配合其举办活动;
(二)合作人保证室外篮球场按场地使用保障方案对权属人免费开放;
(三)如遇权属人重大赛事活动安排,合作人应协助权属人完成,并提供相关的方案支持和必要的赛事服务;
(四)合作人应保证其开设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具备合法手续,不得出现违法经营活动;
(五)合作人应遵守权属人相关管理规定,有义务配合权属人在场地所作的统一规划、设计和节假日布置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六)合作人应确保其经营活动不影响权属人公共秩序,并对举办活动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权属人有权对篮球基地经营秩序进行监督,并要求合作人对破坏权属人公共秩序的活动进行整改。为免疑义双方确认合作人正常且合法运营举办的体育赛事、培训、交流、展览等活动不应视为影响权属人公共秩序。
(七)合同期内,合作人免费以培训或者活动的形式,提供专业教练为权属人组织健身课及篮球课培训指导。健身课包括但不限于健身知识讲座、健身计划定制、各类健身操等;篮球课包括但不限于篮球知识讲座、基础培训、技巧培训、组队训练、赛事指导、教练培训等。健身课和篮球课均为学期内每两周开课一次(遇权属人集中休假情况除外),每节课时间为90-120分钟,上课时间、地点根据权属人实际需求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七.合作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企业实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合作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经营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合作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权属人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2.合作人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活动方面。
3.不接受自然人竞选或联合竞选;
4.不接受环保方面有污染、噪音大的竞选人;
5.不接受安全生产隐患大、风险大的竞选人;
6.不接受权属人认为不符合产业、科技发展方向等具体要求的竞选人。
八、评选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为本次确定合作人的评选集体,由权属人选派人员组成。此外,权属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过程。
(二)评选方式
竞选人数量达到1个或1个以上,则满足评选条件。
评选委员会将在符合全部合作人资格且合作经费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竞选人中,选择合作经费报价最高的竞选人为第一中选人,报价次高的为第二中选人,以此类推。如第一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权属人可选择第二中选人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以此类推。
具体评选时间由权属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资格审查
评选后实施资格后审。
九、竞选人报名
每位竞选人需于2021年12月10日9:00至2021年12月15日9:00期间,发送报名信息(含报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到以下电子邮箱:zhb@cigit.ac.cn进行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在2021年12月15日9:00前将竞选文件送达权属人办公地点(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方正大道266号,联系方式:023-65935438,崔老师)。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00。竞选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一次性发送报名信息至以上邮箱,分次发送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十、竞选文件要求
(一)竞选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竞选文件,并对本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竞选文件中未作出响应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的要求和条件执行。
(二)竞选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竞选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十一、咨询方式
(一)现场踏勘
权属人不组织竞选人统一踏勘现场,竞选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拟合作项目具体情况。无论竞选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竞选人已确认拟合作项目具体情况,并同意承担全部风险。
(二)咨询
竞选人可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权属人相关部门,了解本项目具体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023-65935438,崔老师。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网站(www.cigit.cas.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