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人事教育处
负责院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以及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学生管理等工作,下设研究生部,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制定、修订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日常管理等工作。
3.牵头各类人才引进与培养,组织实施人员公开招聘,负责人才计划管理、继续教育与培训、人才服务工作。
4.负责机构、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负责岗位聘任与考核、人事调配、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涉密人员管理,负责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
5.负责博士后流动站设立申报、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职工薪酬管理、社保福利、退休办理工作。
7.负责职工兼职、考勤及请休假等岗位工作纪律管理。
8.负责外聘兼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9.代管创业人员中心,对离岗创业、全职外派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10.负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下职责由研究生部承担:
11.制定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规划。
12.负责研究生培养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
13.制订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等工作。
14.负责研究生思政工作,完善奖助体系,联系学生社团,负责学籍管理,牵头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15.负责学位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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