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人事处
负责院干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下设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制定、修订院人力资源战略,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负责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日常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人事调配工作。
4.负责各类人员招聘及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
5.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含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
6.负责人才计划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
7.负责岗位聘任与考核、兼职管理、薪酬管理、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考勤及休假、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劳动保护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8.负责外聘兼职、劳务派遣等流动人员管理。
9.负责领导人员、涉密人员因私护照管理工作。
10.代管创业人员中心,对离岗创业、全职外派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11.负责完成院长办公会及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下职责由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12.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设立申报。
13.负责制定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
14.负责博士后的进站、中期考核、人才项目申报、出站及日常管理工作。
对外热线电话:
人事处:023-659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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